東北石油大學大學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
綜合測評是對學生在校期間綜合素質(zhì)的評價,是評定獎學金、免試推薦研究生、評優(yōu)、推薦就業(yè)等的主要依據(jù)。大學生綜合測評以專業(yè)為單位進行計算和排序。綜合測評分包括基礎(chǔ)分、加分兩個部分,各項權(quán)重為90%、10%。
綜合測評分= 基礎(chǔ)分*90% + 加分*10%。
一、基礎(chǔ)分
對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熱愛中國共產(chǎn)黨,熱愛社會主義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在重大政治原則和政治方向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者,有資格計算其基礎(chǔ)分;反之,基礎(chǔ)分為零。
1、公式中的“課程”包括了德育課、體育課、實踐課等一切必修課及限選課,不包括任選課。
2、必修課及限選課當學期不及格的,應得學分為0分;經(jīng)重修或補考通過者,不再算分。所有任選課成績不予計算。
二、加分
1、學生干部職務加分
分值
| 職 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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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40分
| 校學生會主席、校社團聯(lián)合會主席、校青年志愿者協(xié)會主席、校團委學生支部書記、大學生創(chuàng)業(yè)中心主任、學生院大學生思想教育助理團團長、教務處教務助理團團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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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35分
| 校學生會、校社聯(lián)、校青協(xié)副主席、校團委學生支部副書記、大學生創(chuàng)業(yè)中心副主任、學生院大學生思想教育助理團副團長、教務處教務助理團副團長。
院團委副書記;院學生會(院社聯(lián))主席、院青協(xié)主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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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30分
| 校學生會、校社聯(lián)、校青協(xié)、大學生創(chuàng)業(yè)中心部長;校團委學生支部部長;校級社團負責人(正職)。院學生會(院社聯(lián))副主席、院青協(xié)副主席。
大學生黨支部書記;班級團支部書記、班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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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25分
| 校學生會、校社聯(lián)、校青協(xié)、大學生創(chuàng)業(yè)中心、校團委學生支部副部長;校級社團負責人(副職)。院團委部長;院學生會(院社聯(lián))部長、院青協(xié)部長;院級社團負責人(正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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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20分
| 院團委副部長;院學生會(院社聯(lián))副部長、院青協(xié)副部長;
校級社團的部長;院級社團負責人(副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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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15分
| 大學生黨支部組織委員、宣傳委員;校級社團的副部長;院級社團的部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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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10分
| 班級團支部、班委會成員。
校、院團委、學生會、社聯(lián)、青協(xié)、大學生創(chuàng)業(yè)中心干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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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5分
| 寢室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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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大一新生入學上半年不得參加除班委會、班級團支部以外的校(院)學生會、社團聯(lián)合會、青年志愿者協(xié)會等各類學生組織的任何職務,也不得加入任何校級、院級學生社團,綜合測評不得加除了班委會、團支部以外的任何職務分。
----學生干部兼職的不重復加分,只取最高職務加分。
----學生干部任職表現(xiàn)由主管部門負責考核,并根據(jù)其表現(xiàn)給予加分。
----各相應的管理部門應嚴格控制學生組織機構(gòu)設(shè)置和學生干部職位數(shù),并在每學年開學初在全校公示。
2、省級及其以上科技競賽及活動加分
所有省級及其以上科技競賽和活動,均由學生院認定其參賽級別,并以學生院下發(fā)的通報為準。通報需注明學生所在班級。對省級及其以上科技競賽和活動,參加國際級比賽獲得前三等獎者,分別加80、75、70分;參加國家級比賽獲得前三等獎者,分別加65、60、55分;參加省(部)級比賽獲得前三等獎者,分別加50、45、40分。
3、開展科技活動獲得國家專利者,加30分。通過國家外語六級統(tǒng)考、國家計算機三級考試者分別加15分,但只限當學期加分,且大學期間只加一次。所撰寫的研究論文被EI、SCI、ISTP檢索者,加30分。
4、其它校園文化活動加分
----所有校級及其以上競賽及活動由學生院、校團委認定其參賽級別,并以學生院、校團委下發(fā)的通報為準。所有院級競賽及活動以學院下發(fā)的通報為準。
----所有校級活動只要涉及到加分,即應由學生院、校團委參與方可加分。
----活動結(jié)束后7天內(nèi),活動組織部門必須將通報上交到相應的主管部門。
----所有通報均需注明學生所在班級和參加活動時的身份,以備師生監(jiān)督核查。
----所有通報的下發(fā),均在校級、院級的權(quán)限范圍內(nèi)進行。校級通報的權(quán)限為0—15分;學院級的權(quán)限為0—12分。
----以集體形式參加競賽或活動的,按照貢獻大小視具體情況酌情給分,加分情況以通報為準。
----作為各種活動的組織者,學生干部在職責范圍內(nèi)工作,不予加分。
----同一活動受不同級別表彰者,取最高項加分。
5、在拾金不昧、見義勇為、助殘助困及參加校外有影響的大型活動中表現(xiàn)突出者,由學生院、校團委下發(fā)通報并予以加分。
6、大學生在日常行為養(yǎng)成等方面表現(xiàn)突出,所在宿舍被評為“文明衛(wèi)生宿舍”稱號的,其宿舍成員每人都加分,加分以學生院通報為準。
7、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,沒有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、學校統(tǒng)一安排的教學活動者,違反校規(guī)校紀者,學生管理部門可通過通報批評等方式予以減分。每次通報批評的減分權(quán)限為0—5分;受警告處分者減10分,受嚴重警告處分者減20分,受記過處分者減30分,受留校察看處分者減40分。減分按次累加。
受到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、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,一年內(nèi)取消一切評獎評優(yōu)資格,即取消評國家獎學金、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資格;取消評校內(nèi)獎學金資格;取消評選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、優(yōu)秀團員、優(yōu)秀團干部等評優(yōu)資格;取消入黨、黨員轉(zhuǎn)正等資格;取消貧困生受資助資格。學生受到處分的相關(guān)文件直接裝入學籍檔案,畢業(yè)時郵寄到工作所在地。
受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的學生必須減分或取消評獎評優(yōu)資格,如未執(zhí)行,同學們可以監(jiān)督,并向?qū)W生院舉報。
8、加分上限為100分,不設(shè)下限,即下限可為負分。
三、綜合測評的評定工作由各學院輔導員負責,每半年評定一次。每個學年度兩個半年的綜合測評分相加除以2,即為本學年度綜合測評最后分。綜合測評結(jié)果應向全專業(yè)學生公布,并由學生簽字確認。綜合測評結(jié)果由輔導員負責存檔,并上報學生院教育指導部備案,直至學生畢業(yè)。
四、本辦法最終解釋權(quán)在學生院。
附件:
大學生綜合測評分計算方法
(舉例)
王大力,男,儲運2011-2班學生。某學年度上半年學習成績及加分情況如下:
1、必修課及限選課成績:
高等數(shù)學(6學分)成績88分,英語(5學分)成績中等,體育(2學分)成績良好,思想品德修養(yǎng)(2學分)成績90分,計算方法(3學分)成績52分,流體力學(4學分)成績63分。
2、職務及活動加分:
該生擔任校青年志愿者協(xié)會副部長(加25分),院學生會副部長(加20分,但因有其他職務不重復加分),參加全國英語競賽獲國家一等獎(加65分),參加校團委組織開展的辯論賽獲二等獎(見通報,加14分),曠課2次(見通報,每次減5分),因偷電受記過處分(見通報,減30分)。
因此,
上半年其綜合測評基礎(chǔ)分為:
(88*6 + 75*5 +85*2 +90*2 + 52*0 +63*4)/(6+5+2+2+3+4)=1505/22=68.4091
上半年其綜合測評加分為:
25 + 65 + 14 - 5*2 – 30 = 64
該學年度上半年,王大力綜合測評分為:
68.4091 * 90% + 64 * 10% = 61.5682 + 6.4 = 67.9682分
同上,如該學年度下半年,王大力綜合測評分為72.2356分
則,該學年度,王大力綜合測評最后分為:
(67.9682 + 72.2356)/ 2 = 70.1019分